三兩老朋友歡聚
吃點涼拌菜,喝點小酒
哪曾想,一不小心
喝到假灑,這多不舒服
近日,信豐人民法院移訴一起市場銷售假冒偽劣商標注冊的產品案。
案件介紹
經審判查清,為牟取更高權益,自2020年3月起,被告張某根據互聯(lián)網或電話聯(lián)系等方法,以顯著小于銷售市場零售價的價錢從北京市等地購買牛欄山42°、52°等系列產品純糧酒后,根據貼標簽方法提升仿偽度。
并以顯著小于銷售市場零售價價錢將該牛欄山陳釀白酒銷售給退出鄧某、李某、張某等,共市場銷售上述情況牛欄山白酒 1100余箱,市場銷售額度七萬汪義。
2021年1月21日,信豐縣派出所公安民警在該房子扣留了牛欄山白酒25件箱、手機上一部。經北京市順鑫農業(yè)股權有限責任公司牛欄山酒廠評定,以上純糧酒非北京市順鑫農業(yè)股權有限責任公司牛欄山酒廠生產制造的商品。2021年5月27日,被告張某親朋好友代被告張某向信豐縣檢察院退繳涉案人員臟款RMB七萬汪義。
依規(guī)裁定
本院認為,被告張某市場銷售明知道是冒充商標注冊的產品,情節(jié)惡劣,其方式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要求,組成市場銷售假冒偽劣商標注冊的產品罪,公訴行政機關控告的犯罪行為和罪行創(chuàng)立。被告曾因過失犯罪被判刑無期徒刑之上酷刑,刑罰執(zhí)行結束之后五年之內再次發(fā)生理應被判無期徒刑之上酷刑之罪的,系從犯,依規(guī)理應從重處罰;抓捕歸案后,被告能如實供述其犯罪行為,系挑明,依規(guī)能夠從寬懲罰;被告自行認罪認罰,能夠依規(guī)從寬處罰;被告退繳了涉案人員臟款,酌情考慮給予從寬懲罰。綜合性之上,裁定如下所示:
一、被告張某犯市場銷售假冒偽劣商標注冊的產品罪,被判刑期七個月,并罰款RMB四萬元。
二、信豐縣檢察院收交的涉案人員臟款七萬汪義給予收走,由收交行政機關上繳國庫。
法律條文連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市場銷售假冒偽劣商標注冊的產品罪】市場銷售明知道是冒充商標注冊的產品,市場銷售額度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內刑期或是拘留,處以或是單罰款;市場銷售額度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之上七年下列刑期,并罰款。
依據有關量刑標準,市場銷售明知道是冒充商標注冊的產品,市場銷售額度在五萬元之上、并未市場銷售,金額額度在十五萬元之上或者市場銷售額度不滿意五萬元,但已市場銷售額度與并未售賣的金額額度累計在十五萬元左右的應予以立案偵查起訴。
友情提示
沒經商標注冊人允許,生產制造、市場銷售假冒偽劣商標注冊的酒水,做到一定市場銷售額度便會違犯法律法規(guī),害人終害己,勸君敏事。另一方面,眾多顧客在選購酒水產品時,在選擇商標注冊及防偽標的與此同時,盡可能挑選正規(guī)平臺選購,切不可由于貪便宜,購到偽劣商品,危害了自已和親朋好友身心健康。